市十五中学餐厅加固工程、篮球场铺设悬浮地板工程及男生宿舍楼、南餐厅、办公室屋面防水及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食堂北餐厅加固工程、篮球场铺设悬浮地板工程及男生宿舍楼、食堂南餐厅、办公室屋面防水及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工程已经按规定程序组织了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简要说明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食堂北餐厅加固工程、篮球场铺设悬浮地板工程及男生宿舍楼、食堂南餐厅、办公室屋面防水及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1.3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食堂北餐厅加固工程、篮球场铺设悬浮地板工程及男生宿舍楼、食堂南餐厅、办公室屋面防水及校园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4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
本谈判公告于2020年7月6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网站发布。
三、谈判日期:2020年7月13日
谈判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
四、谈判结果:
成交人:河南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568000.00 元
成交人地址:林州市茶店镇茶店村政府路3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站北路15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84957776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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